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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冬季征兵有关政策规定
        2010-8-9

 

20091013日上午,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,现将有关政策规定摘转如下。

一、 征兵报名时间:101日至31日。

二、 报名方式:适龄青年和预征对象(也可以请亲属

代替)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乡()武装部报名登记。

三、征集年龄:男青年为年满18岁到20岁,高中(中专)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岁,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22岁,大专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3岁,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4岁。

四、新政策:

(一)  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每年最高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,在部队提干、选改土官优先,退伍后按城镇户口安排。

(二)  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入伍。

()大规模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。

()首次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株洲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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